为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,有效治理高价彩礼,持续推动移风易俗工作,近日,我市制定印发《濮阳市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并明确规定彩礼、礼金、酒宴等最高限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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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意见》指出,全市婚嫁彩礼统一如下“限高”倡导标准:农村婚嫁彩礼不得高于6万元,城区婚嫁彩礼不得高于5万元,村社党员干部本人或子女婚嫁彩礼不得高于3万元,公职人员本人或子女婚嫁彩礼不得高于2 万元,引导婚嫁双方逐年降低彩礼数额,少要或不要彩礼。《意见》规定,在婚丧嫁娶方面倡导勤俭节约,禁止大操大办,亲属随礼农村不超过50元,城区不超过100元;婚宴不超过15桌,其中农村每桌不超过300元、城区每桌不超过600元;酒水农村不超过30元,城区不超过60元;香烟农村不超过10元,城区不超过20元。
《意见》要求,各县区、市直、中原油田要根据各自实际,按照彩礼、礼金、酒宴等最高限额,进一步细化标准,儆到要求相对统一、内容量化具体、群众普遍接受。对彩礼“限高”倡导标准公布后,仍然索要和收受高价彩礼的行为要公开曝光,坚决打击处理。